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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棉球要了大人命》又见说法

1998-11-20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韩文欣 我有话说

10月23日本报刊登的《小棉球要了大人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记者日前对此跟踪采访了有关各方,得到了一些新的说法。宣武区卫生局表示首都专家流动医疗队有其历史特殊性,而医疗队方面则对密云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一级医疗责任事故的结论表示无法接受。

关于密云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一级医疗责任事故的结论,首都专家流动医疗队在记者采访中提出异议。医疗队表示,今年3月接受北京机床研究所的委托为该单位职工进行体检,在体检中医疗队都是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在耳鼻喉项目检查中,负责体检的大夫均未使用棉球。记者看到,朝阳医院的病理解剖报告对死者死因的讨论中认为,死者肺水肿及各器官淤血提示心力衰竭,急性心衰的原因推测可能是冠状动脉痉挛,导致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左心衰竭引起肺水肿。讨论提出“冠状动脉痉挛的诱因是体力过度负荷、精神情绪过度紧张和激动,本例诱发冠状动脉痉挛的确切原因请结合病史及临床表现讨论决定。”,朝阳医院的病理解剖报告还认为“由于气管内异物(棉球)较小,又位于气管中上段,不至于引起气管阻塞及窒息结果。临床资料也提示无窒息现象”。此外记者在北京机床研究所向密云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提交的医疗鉴定申请上看到,该所明确写明死者孙海华死前“晚饭后7—12点在家中与他人打麻将。”而这一描述与后来密云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医疗事故鉴定中所摘录的病例记录的内容明显不一致(见10月23日报道)。对此,记者又采访了几位同仁医院、协和医院的专家,专家们认为,棉球进入气管应立刻引发激烈呛咳,此外体检工作中在体检对象不知觉的情况下使棉球进入气管令人难以想象。首都专家流动医疗队认为,密云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没有依据朝阳医院的病理解剖报告的结论,其作出的一级医疗事故的鉴定报告,显然是没有科学依据的,对此医疗队无法接受,已向北京市卫生局提出了复议申请,要求通过法律程序来确认孙海华突然死亡的原因和责任。该医疗队认为,在没有最后确认孙海华死因之前,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应先下结论,并表示将依法维护自己的名誉与权利。

对于首都专家流动医疗队的身份问题,记者采访了该队所在的北京市宣武区卫生局医政科。该医政科表示,北京市卫生局批准过首都专家流动医疗队这个组织,该医疗队虽然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宣武区卫生局医政科也不认为其属于非法机构。记者从该医政科了解到,1987年9月,北京市卫生局(87)京卫医字第783号文件批准成立了属于联合医疗机构的首都专家流动医疗队,并于1987年12月6日正式颁发了联合开业行医执照。1994年北京市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由于首都专家流动医疗队的名称不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关于医疗机构名称的有关规定,加之医疗队当时也不肯改名称,所以就一直没有给其换发新的许可证,但首都专家流动医疗队从1994年以来均每月按时向宣武区卫生局交纳管理费接受区卫生局管理,并正常展开体检工作。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首都专家流动医疗队曾向宣武区卫生局申请改名为“北京老医师体检医疗队”,对此宣武区卫生局医政科认为更改后的名称仍旧不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但是由于医疗队的历史特殊性,而且北京市关于体检机构管理办法的文件尚未下发,因此无法提出具体意见。宣武区卫生局就此向北京市卫生局提出了请示,市卫生局目前还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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